办酒席后共同生活8个月,只因没有领证,彩礼就必须要退回吗?

发表时间:2022-09-07 08:09

   大家都知道民法典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需要返还,可是酒席也办了都在一起共同生活8个月了,难道就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就必须要退回吗?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山东有一对情侣经人介绍相识,20208月订立婚约,同年12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在一起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后来,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在订立婚约时,男方给付女方彩礼6万元。男方认为其与女方未登记结婚,彩礼应予返还,因讨要未果男方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做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并非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仍然是一种重要的民事习惯并对男女双方产生重要影响。本案中男方和女方按照农村习俗订婚并举行结婚仪式,双方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事实上已经共同生活近8个月,男方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依据不足,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已共同生活的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日常生活支出、过错责任等情形,酌情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4万元。这个案例您看明白了吗,即便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办酒席后的确共同生活,彩礼不是必须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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