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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口头答应卖房没签协议,因房价上涨反悔了,买方可要赔偿吗?发表时间:2022-09-02 08:18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志明想买婚房看中了春娇的房子、双方谈妥了价格、约定了签合同的时间,卖家春娇却因为房价上涨突然反悔,志明一怒之下将春娇告上了法庭要求春娇赔偿相关损失5万元。春娇则辩称她与志明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收取定金,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那法院又会怎么判决呢?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志明和春娇通过微信就房屋的出售、房屋售价等进行协商,志明在微信中表示可以先支付定金,但春娇表示不收定金也会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志明。双方还确定了签订书面合同的大致时间。但在双方约定的签合同日期前,春娇却突然告诉志明因房屋上涨不卖了。法院认为,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可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其他方式。认为春娇未按其承诺履行订立本约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赔偿志明相应损失。法院综合考虑酌情认定春娇应赔偿志明损失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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