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前将存款30万元赠与长子,再婚妻子有权要回吗?

发表时间:2022-08-30 10:12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志明(化名)和春娇(化名)是一对再婚夫妻,志明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叫小军,2020年志明因病去世。志明去世后春娇才知道志明在去世的前一天将存款30万都给了前妻的儿子小军,春娇很是气愤,后春娇将继子小军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一半的存款,理由是3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志明无权单独处分,那法院会支持春娇的诉讼请求吗?我们来看一下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本案很显然志明赠与儿子小军30万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志明未经春娇同意将夫妻共同的财产给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小军很显然侵犯了春娇的权益,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志明在病逝前一天存入儿子小军账户中的30万元存款,属于赠与行为,这30万中一半15万志明具有处分权,因此30万中15万元给小军是合法有效的,应予以维持,但其处分春娇的15万为无权处分,应认定为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小军向春娇返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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